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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张占玉返还原告孙杰、汤红梅68000元并赔偿损失4651元。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今未履行,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至今。 执行案号:(2017)鲁0612执841号 失信被执行人:张占玉 性别:男 年龄:...
案情介绍:张占玉返还原告孙杰、汤红梅68000元并赔偿损失4651元。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今未履行,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至今。
执行案号:(2017)鲁0612执841号
失信被执行人:张占玉
性别:男
年龄:35
立案时间:2017.05.08
身份证号码:370612198307094514
执行法院: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6)鲁0612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7544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户籍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北四路富豪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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